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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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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好噁心的替換概念! 大家是不認為這次案件的加害人還依然適合受到未成年法律的保護!

結果被惡蟲講成大家要輕放成年人VS未成年? 說真的每次說到廢死就舉國外力量來置入不也是同樣原理?

這個案子的問題送去國外看看會是什麼結果有什麼不好? 免得權力無限大的人有區域性解釋權.
舊 2024-01-08, 07:09 AM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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