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endry2002
有何辦法可以讓政府快點執行死刑犯
都有犯人告訴警察說 在台灣殺一兩人不會判死
結果法官還真如他所願不判死
當法官成為保護罪犯的法匠後
你問我要尊重法律 尊敬法官
這合理嗎?
反正美國打廣 告台灣也沒管轄權
你也查無不法
就像現任總統博士論文有問題
她不開放給你查
你會生氣嗎? 你會震怒嗎?
請你告訴我 為何你對蔡EE的論文悶不吭聲
卻對小商人可能涉及的小法條斤斤計較
你雙標嗎?
請你回答不要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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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問題跳來跳去的,所以你主要的問題是?
不是只有死刑才是維持治安的方法,事實上現在全世界許多國家已經廢除死刑,這些國家中大部份治安情況都是在前面的。
反而是死刑執行最多的,治安還遠落在臺灣之後。
所以要求判死刑或要求執行死刑,對社會治安並沒有什麼正面效益。
反之也有人為求死而殺人,所以堅持死刑的結果,會讓這種人為了死而殺人,這樣豈不是反而順了犯罪者的意思,並造成社的更大的危害?
所以真正的法治是不論犯罪者想什麼,目的是什麼,我們都應該遵循法律規定來做。
而不是因為一些特定案件,就枉顧法律恣意而為,這樣跟這些犯罪的人有什麼兩樣?
在美國揭露我國未成年犯人資訊一事,即使因為沒有審判權無法處罰。
但這不代表他做的就是對的,也不應該去支持他。
不是嗎?
至於論文案就扯遠了,我並沒有對該案表示過任何意見或立場。
我認為該案是很無聊的案子,就是這樣。
其他的你要怎麼認為,那都是你自己的意見,不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