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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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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真象
又在混淆了
治安的改善取決於教育,經濟,法律,而不是片面歸於廢死.
新加坡有死刑,而且治安也好,嚴刑峻法下怎麼不提一提呢?
死刑只是一個刑法,犯法的人就該接受適其罪行的罰則,為什麼適當的刑罰中不能有死刑?


你是不是閱讀能力有問題?

我什麼時候把治安良好歸於廢死了?

明明說的就是死刑無益於治安,你是怎麼去得到我把治安改善歸於廢死這樣的結論的???
 
舊 2024-01-08, 06:04 PM #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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