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惡蟲
問題就是,我主張的本來就是想辦法去防止犯罪的發生。
是你們不想防止犯罪的發生。
你們一直扯到死刑去,完全不想用其他方式來試圖阻止犯罪的發生。
所以我主張的方式,至少有機會。
你們不斷強調的死刑,對竊盜的防止一點幫助都沒有。
我們想要防止包含竊盜罪的發生,要被要求負再發生的責任。
那你們完全不想要防止犯罪發生的,只要旁邊蹺腳喝茶看熱鬧就好!?
天底下有這麼便宜的事?
乖一點,現在不要防止竊盜的是你們,該賠的也是你們。
自己認份一點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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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意思就是社會要為了你們的理想買單, 而你們自己不用?
此外不要亂戴帽子, 我從來沒有主張任何東西, 你別亂講.
我只是, 也僅有: 把你們也加入了這場買單的因果循環的遊戲.
此外, 你們很優惠了, 不但有第一次犯罪的豁免權, 還依然有立法權, 裁量權.
只是再犯的時候, 你們就要跟著付出一樣的代價, 僅此而已.
光這樣, 就怕了? 你的理想不太堅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