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惡蟲
那我們想要阻止犯罪,你們不幫忙還扯後腿,最後沒能阻止成功,還要我們承擔責任。
這又是什麼邏輯!?
你能不能解釋一下,為什麼是有心阻止犯罪的人必須負責,擺著讓它爛的人無須負責?
什麼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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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 神邏輯上天際了 XD 不好意思, 以上全盤否認, 上面方案是"什麼都讓你們去安排!"
只有一個重點: 那個箱子, 放入你們名字的紙片, 抽籤.
你看看喔, 你們有首次犯罪豁免權, 有立法權, 有審判權; 唯一一個我們的權利是抽籤.
寫數學給你看好了.
你被抽到的機率=1/名單基數也就是幾張票*(1-理想成功值)
1/名單基數: 有1百個人, 就是百分之一, 有一萬個人, 就是萬分之一, 這容易理解吧?
重點來了, 就是你的理想成功值, 如果百分百成功, 那就是(1-1)=0
但如果理想成功值越低, 那(1-越低的數字)就會產生越接近1的數字.
律師懂以上數學嗎?
所以重點的重點, 就是你對你的理想有多大的信心!
非常有信心! 那就要相信機率很低, 而且是倆個機率相乘, 而這兩者都小於1, 就會更低.
所以絕對不會等於1或大於1.
最終結論, 這麼優惠你都不敢去面對, 就是你對理想成功值超級沒有信心而已啊!
對不對!
為什麼我敢大方地說首犯豁免權, 立法權, 跟審判全都給你們? 就是因為曉得你們知道事實.
你們對於理想成功值非常, 非常, 非常~~~ 的沒有信心.
對了, 以上是代數的變種 XD (免得你法律讀到忘了數學)
我們不幫忙也不幫倒忙, 隨便你們決定, 只要簽了這個, 我相信你們立法跟審判一定會更小心!!!
以上是數學邏輯, 有根據的, 你不要無中生有了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