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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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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6
文章: 92
引用:
作者惡蟲
但是你的文中之意,似乎是指如果人放出去,再放要有人負責。
對吧!?

問題是,像竊盜罪之類的犯罪,根本不可能判到死刑,無期徒刑也不可能。
所以他終究有刑滿出獄的一天。


既然輕罪這樣做有困難的話,那就不要列入輕罪啊,何必這麼死板
先適用在那些重傷害、殺人之類的重犯不就好了

至於要作什麼教化矯正的行為、本來就沒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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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許多事
成也執著、敗也執著
舊 2024-01-18, 01:05 AM #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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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荒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