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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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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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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蠻荒
既然輕罪這樣做有困難的話,那就不要列入輕罪啊,何必這麼死板
先適用在那些重傷害、殺人之類的重犯不就好了

至於要作什麼教化矯正的行為、本來就沒人反對.......


所以囉,現在就是有人連竊盜那些也要拿出來講。

至於矯正,我一直強調的是,矯正如果改善的話,對犯罪預防的效果,包含再犯率等,都會有改進。但死刑不行。

接著被圍攻了。
舊 2024-01-18, 01:38 AM #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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