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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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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引用:
作者Earstorm-5
你嫌臉太髒嗎?
我不是也有寫了同等?
你引言白引得啊?


為何用方程式來解釋? 因為數學不會騙人, 但可以證明你騙人.
你無法信任校正的成功率, 所以不敢去贊成我那個方案, 對吧!

如果看不懂那個式子, 大約是國一的程度.

比外不要栽贓, 我沒說竊盜犯用死刑, 很多網友都看過我寫了, 寫的是同等損失.
採用那個方程式就是要特別的, 去凸顯你們這類人對於校正教育的信心有多少!

也就是你們理念的含金量!

前提: 你們有權決定怎麼立法, 有權決定怎麼裁量, 當然也有權決定怎麼去再次校正.
所有前置的權力都給你們, 唯一要求就是把名字寫在紙上投入箱子到時候抽籤給全國看.

這都不敢, 代表:

1. 你們不認為立法有足夠的效果.
2. 你們更不信任自己的裁量.
3. 你們最不信任的就是再校正(任何方式)

總結: 你們其實也認為犯罪者, 無論如何再犯機率很高.

我把這...


你的同等是什麼?
誰知道你寫同等是什麼意思,不論如何,至少你都列出竊盜,但是卻無法解釋如何以死刑去阻止竊盜再犯。

數學不會有錯,但是你的方程式是什麼?隨便拿一個方程式出來,就說不會有錯??
以你的觀念,恐怕是錯到離譜。

現在的再犯率已經很高了,所以要想辦法降低再犯率,結果你講不出什麼道理,只會在那裡扯別人後腿!?
你憑什麼認為你有權去要求別人?

你自己主張的東西也是無法保證再犯呀,要不要你先自己示範一下,按你的想法,先對自己來實施,如何?
舊 2024-01-18, 07:39 AM #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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