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1 啟動僱用安定措施 無薪假可補貼薪資
根據「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在僱用安定措施辦理期間內,經被保險人與雇主協商,
同意實施減班休息期間達三十日以上,在現職投保單位參加就業保險達三個月以上的全時勞工,
可按被保險人在實施減班休息日前一至三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
與實施減班休息後實際協議薪資的差額,領取五十%的薪資補貼。
勞動部透露,目前針對辦理僱用安定措施的啟動時機、辦理期間、被保險人薪資補貼期間及適用對象等細節,
仍在最後研議、簽核階段,近期將可定案並公告,預計明年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