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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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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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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pc0406
移民署網站 (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9B%B8%E9%97%9C)

『8.大陸地區人民在臺已取得身份證,是否可申請父母來臺定居?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6條第2項第1款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為臺灣地區人民之直系血親,年齡在70歲以上者,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

故大陸地區人民在臺設籍後,可申請70歲以上之父母來臺定居,每年數額60人。』

一年60人是可以佔用多少健保資源?把一些平常在美國有病再回來靠健保的砍掉不更好?
還是其他國家來台依親的不會佔用健保資源?

想請問 W大,在[售後服務及團購調查區]的廣吉發言,是被盜帳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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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4-03-01, 12:40 PM #2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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