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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x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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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29
引用:
作者Earstorm-5
如果台灣是警察很勤奮, 民眾社會道德比較高, 那我認同不用檢舉.
但現況很明顯不是, 有檢舉都爛成這樣子了, 大家也知道沒檢舉是啥樣.


一切都亂源根本就是警察怠忽職守造成,甚麼都要跟講人情
甚麼都不做,人民幫你做,做了還說做太多業務處理不完
最糟糕的是連民意代表也加入違規護航
甚麼先勸道,屢勸不聽再開罰,根本就是變相鼓勵違停
難怪有的安全帽會有"Catch Me If You Can" (當然知道那是神鬼交鋒)

警察只要做好自己的本分
1. 開遠燈就關切,燈光亂改就攔查(沒有說開單,那是監理業務)
2. 路上違規不要裝做沒看到,該開就開
3. 占用內車道學學日本直接開到後面路肩開單

甚麼事都不敢硬起來,只有無止盡的惡性循環
得了便宜又賣乖,給方便當隨便
想要交通變好,就從你我做起

要走正確的路,再痛也要勇敢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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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4-03-09, 08:06 A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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