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惡蟲
又在混淆視聽了。
所謂的沒有審查是指沒有實質審查。
正常立法程序,法案進入委員會後,應該逐條宣讀,經委員發言討論後,對草案文字修訂或更正、增刪後,再送到院會進行二讀。
但是這次藍營提出了多個版本,在委員會中,舉凡綠營對法條有問題,召委(藍)立即裁示保留,並未進行實質討論,如果召委是綠營的,藍委就發動散會,導致多版本的草案並未經實質審查,就送出委員會,交院會二讀。
誇張的是,委員會送出的是據稱多達28種版本的草案,但是在院會二讀的卻是第29種的「最高機密」版,這叫做有審查??
至於要拿之前前瞻案來講的話,麻煩請你看清楚。
你們貼的影片是4月26日在委員會的影片,當天雖然召委宣布通過,但是隔天就承認程序未完善,於是重新審查,隔了十多天補正程序後,才送院會二讀。
這次藍白有嗎?
有重新補正程序才送院會???
是在拿懶較比雞腿喔!
|
看你瞎掰一堆不就是中央工廠側翼網軍那套洗腦文,那我還不如看這個
國會改革五法在委員會討論六天、開了三場專家公聽會、一場專案報告,真的沒實質審查?那是程度差在講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