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teu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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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該民選民代首長太過不堪...
否則我是反對針對性罷免..
因為定期改選就是一種驗收與罷免實施~
可是目前的狀況
中華民國非常可能成為"立法院獨裁制" 講白點就是立委可以當法院法官來判刑
而且目前看起來 它沒有對行使人與範圍做出明確且合理的界定( 這需要很長時間討論)
表示 立委可以用這種概括式的法律強行辦人 輕者牟利自己
重則壓迫異己...
這就不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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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辦案 本來就100%會辦成"立場" 這是很基本常識....
你要辦我的高端 我要辦你的XX金控 這就是一個沒有是非的地方..
人多就是對的....
這就是立委要擴權的理由.... 不然勒? 你還公平正義勒?
但是 這樣對嗎?
要知道法院要判人罪刑與處罰 除了程序上要非常嚴格 可以寫出整本的程序法..
且法官們要寫厚厚一本判決書 對適法性做全盤評估及負責 判決才能出門
立院那些朱門酒肉 錢來錢去 甚至魚肉鄉里的流氓們 有幾人寫得出這種東西?
就是舉手決定你藐視國會 我要辦你 我要你把機密拿出來 不給是嗎?
我們都覺得法院未必能做到公平正義 結果竟然相信立院來斷案可以更公平正義
這樣的人腦袋在想什麼?
老蔣時代哪怕立法院是萬年立委 就法律上 也不敢修出這種太上條款
老蔣要獨裁可以越過這關搞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但他還沒扯到要國家法律直接給自己用
藍白立委真的是更勝老祖了...
有人說國會改革案子是綠營當年提出的 很好 請問在委員會討論? 逕付二讀了嗎?
開玩笑 民進黨敢推這麼誇張的案子出門 找死嗎?
真的要做 也要訂下大量但書與限制 怎可以隨便找人民開刀?
一個立委加上"主席" 就可任意使人入罪 從沒看過這麼離譜的霸王條款...
當總統都沒這麼"搖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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