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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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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PENKJN 
				五院院長怎麼任命? 
你認為監察院 還有作用? 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不適用憲法第九十條及第九十四條有關同意權之規定。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總統提名 當一黨獨大時 只會使用自己人, 所以我認為國會一定要改革;且執政與國會多數絕對不能同一個黨派執政及佔國會多數 一定要互相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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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不贊成改革。 
但是要看是怎麼改,具體內容為何。
 
不是掛個名字叫國會改革就是真改革,好嗎? 
隨便亂改的話,是會愈改愈爛、愈改愈亂的,好嗎?
 
很多事情多去了解一下,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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