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家安全機關調查發現,
向廢品收購站出售涉密資料的為某軍事單位涉密人員郭某和李某。
此二人保密意識薄弱,貪圖省事,未按照涉密文件銷毀流程,
擅自決定將待銷毀的8套共計200餘本涉密資料作為廢品出售。
該批涉密資料總重30餘公斤,以每公斤0.8元價格賣出,二人僅獲利20餘元。
經國家安全機關全面查證,得益於張大爺的熱心舉報,相關涉密資料並未進一步擴散傳播,
未對我軍事安全造成實質性危害。事後,
相關單位在國家安全機關指導下及時堵塞保密管理漏洞,相關責任人也依法受到相應處理。
也難怪有些單位會要求水銷作業必須錄影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