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2 教育部:代理教師轉專任後 得享有職前年資提敘
教育部指出,代理教師起敘的薪級俸點,依學歷資格與專任教師並無不同,
已充分保障其生活所需,符合憲法第15條的生存權保障。
至於其職前年資提敘,應尊重「立法形成空間」,並留意各地方自治團體的「教育自治權」。
教育部表示,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提敘事項,除教師待遇條例第9條代理教師成為專任教師後得採計有所規定外,
一般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提敘是否採計提敘薪級,依教育基本法及地方制度法相關規定,
屬於地方自治關於興辦教育事項,應尊重地方政府的教育權限。
教育部指出,代理教師經驗的累積,無法當然等同於專任教師在教育任務上的延續性。
代理教師轉任專任教師後,立法者立法保障其轉任專任教師後得職前年資提敘,藉以鼓勵代理教師成為專任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