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5 電業自由化路難行 政院今拍板取消台電強制分家條款
雖然台灣早在1995年就開放民營電廠成立,目前也有 9家民營電廠(IPP),之後2017年修《電業法》,又允許「綠電先行」,
風電光電再生能源發售業者成立,但主要集中在發電與售電,台電仍是唯一一家掌握發、輸配、售的綜合大電力公司。
不過,經濟部晚間表示,先前提報3大理由再修《電業法》,將當年分割條款拿掉,
讓台電仍維持一家綜合電業性質,今獲行政院同意。
經濟部指出,基於三點理由不能讓台電分拆,首先是當年電業有自由化訴求,可是現在已有多元供給管道,
像是綠電、儲能都在發展,時空環境不同。
其次遇到俄烏戰爭,能源成本大幅波動,像英、日都有幾十家小電力公司倒了,
印證維持一家大型國營電力公司,才能應付能源成本變動,且銀行才敢借錢,維持供電任務。
經濟部下半年將會提出《電業法》第6條修法,把國營綜合電業轉型為控股母公司,
與其下發電及輸配售電公司的條文拿掉,會改新增其他執行任務上去,細節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