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razynut
成本本就該是考慮因素,我也不會多說什麼
曾讀過篇文章,裡頭寫美國建築法規明訂石棉纖維不得超過多少的量
為了這條法規設立的檢查機構、人員,檢驗花費的物力資財……達到一個很可觀的數字
也有人反思,為了那幾%的致癌率(好像是0.X%)投入這麼多是否值得……
不是說不該檢,而是檢驗每向小數點下一位,花費都成倍上昇。
或許標準適度粗疏一點(比方說1%而不是0.X%),可能會比較好。
臺灣的食品標示,反式脂肪低於某個%數是不必標示的
吹毛求疪的人一定很不爽
但如果檢驗到某個%數以下花費太多,這個法令也不能說沒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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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趨近於零不是零,而且有些人可能會因此對某些食品的營養價值產生錯誤判斷,
比如認為某食品很安全很健康而大量食用結果可能就是體內累積了一堆有害物質。
拋開食品安全行業,任何行業跟法規遵循有關的體系都一樣,
很多時候不是考慮對錯,衹是考慮違法成本跟獲利之間比較。
所以很多時候對於大公司而言,屢抓不改的原因就是因為“重罰”上限如果就是五萬臺幣,
那他們當然會繼續皮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