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
如果適用法條有問題,應該是調查都審會委員有無收受利益
或是有無承受柯文哲施壓,有施壓要求違法放行的話我贊成法辦
整個過程有問題的通通法辦我很贊成
但整起調查順序根本亂七八糟 莫名其妙就跳到了柯身上
就好像我隨便抓起賴清德有蓋章的弊案,中間的相關人等通通跳過直接搜索賴清德
整個政府決議都是分層決議進行的,整個程序既然是
柯文哲受應曉葳協助京華城陳情 → 案件轉交 主管機關 都審會去研議處理 → 都審會多次會議後同意
→ 柯文哲尊重都審會決議 那辦案怎麼會跳過中間關鍵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