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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Storm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引用:
作者oversky.
前面我有說,
有組一個專案小組研究「適法性」。
在第783次委員會議紀錄有專案小組的成員。
我就不懂,為什麼不是先找這幾位出來調查。
不過 783次的會議紀錄的確是怪怪的。
沒有個人的意見紀錄。
也沒有專案小組的研究結果報告。
就直接寫出決議。

https://tupc.gov.taipei/News_Conten...3F12ED44028D6AC
https://i.imgur.com/nPYhLJ5.png


我是沒有全部查證啦。
不過,我覺得檢調可以查這些人啊。
事實上,裡面有提到的名字:陳明吉,馮正民,就被檢調約談過了啊...

所以我是不太懂"你不懂的點"。不過你應該是指檢調吧...

分享的資料,我也拜讀了,感謝。

一般常理來說,至少有保留意見的,要留下記錄吧。
或許有附件說明?
還是
只有"決議"? 那...一起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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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基本想法是這樣子啦:
20%準用都更,很明顯有問題。本案同意方的權責公務員全部有問題。
只不過身為吃瓜的,會比較關注相對大尾的政務官或政治人物,
畢竟檢調查案是有薪水的,我沒有...XD
     
      
舊 2024-09-03, 05:27 PM #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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