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沒有全部查證啦。
不過,我覺得檢調可以查這些人啊。
事實上,裡面有提到的名字:陳明吉,馮正民,就被檢調約談過了啊...
所以我是不太懂"你不懂的點"。不過你應該是指檢調吧...
分享的資料,我也拜讀了,感謝。
一般常理來說,至少有保留意見的,要留下記錄吧。
或許有附件說明?
還是
只有"決議"? 那...一起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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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基本想法是這樣子啦:
20%準用都更,很明顯有問題。本案同意方的權責公務員全部有問題。
只不過身為吃瓜的,會比較關注相對大尾的政務官或政治人物,
畢竟檢調查案是有薪水的,我沒有...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