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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her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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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20
引用:
作者oversky.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661681


最該負起適法性的委員列為證人,而不是被告?

那些委員好像是自願職,不是公職人員
只單純的提供意見而己
舊 2024-09-03, 06:55 PM #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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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herhaha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