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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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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46
引用:
作者FreeStorm
柯市府為什麼用「準用」都更? 其見解很簡單。
在議會他們就公開說,是因為廠商給的條件超過給予容獎的規定條件。
那市府怎麼不用「真」都更處理這個案子呢

問題是,一個不符合都更要件的案子,廠商願意付出更多條件也不會變成都更案啊...
打個比方,難道說廠商說,我多捐幾個車位,還是捐一個市民活動中心,不符合的建案,然後就可以變成都更案,然後拿20%都更容積獎勵嗎?

一個2001年開業的購物中心生意不好,想改建成商辦,那廠商你就自己拆掉重建啊,都更容獎個鬼啊,

以上個人見解...

是說,我家爛房,都更談了十多年好不容易核准了,看來我得文件挖出來,看看是否也是「準用」的...

容積率這東西,我是要求要公平處理而己。
「假使」政府如果想容積率大放送(有點滑坡...XD),
那其實以台灣自有住宅率那麼高的情況下,其實大多人都會很開心吧...

總之,單論這建...


沒有「準用」都更。
這是走都市計畫法。

第783次委員會議紀錄
https://tupc.gov.taipei/News_Conten...3F12ED44028D6AC


開的會是「都市計畫」委員會。
舊 2024-09-04, 11:40 AM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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