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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的字眼
Advance Member
 
不當的字眼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市有點東又不是很東的文教區
文章: 349
自從解嚴以後,現在所謂的第四權媒體,二三十年來不就都是這樣嗎?
媒體可以拒絕透漏消息來源。
至於大家上網為了避免被告毀謗,可能會說是昨晚作夢夢到的。
攻擊沙包黨的時候,大家都可以不看證據事實的說言論自由新聞自由。
怎麼消息對Seafood不利的時候,再放個消息說檢方洩漏。呵呵!

宋世杰:實不相瞞,小弟是假設。
請問巡按大人,在公堂之上假設一下,根據大清律例,要判什麼罪嗎?

巡按:呃...沒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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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小國小民,但我們是好國好民」-----鄭南榕
現役活動裝備:
Nikon D750 Lens 85 1.8D + Tamron 16-300 VC + 50 1.8D + 24 2.8D + 70-300 VR + 28-50。

噗浪
舊 2024-09-05, 03:14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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