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4-09-06/935323
柯文哲被搜索前拒開門1小時「疑忙刪手機訊息滅證」 成法官准押關鍵
政治 張柏源綜合報導 發布 2024.09.06 07:02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於台北市長任內涉入京華城重大弊案,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據裁定書內容,柯文哲於與涉嫌收賄的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便當會後,即積極介入京華城案,都發局首長及幕僚多次簽辦提醒該案違法,柯文哲仍蓋章放行;且在同案被告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分配賄款的時機點上,柯文哲妻子陳佩琪及兒子帳戶確實出現不明資金。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在上週五發動搜索時,柯文哲拒不開門近1小時,檢方查扣柯文哲的手機,發現他疑似刪除對話記錄,法官認為疑是柯文哲畏罪的滅證之舉,成為准押關鍵。裁定書透露,柯文哲2020年3月10月與應曉薇便當會後即積極介入京華城各環節,涉案頗深,都發局等首長或幕僚於簽辦、會簽中多次提醒有違法、圖利之虞,柯文哲仍於公文上核章。
裁定指出,市長對於必須親簽決行的公文,用印前本就應詳閱內容,且柯文哲於市長任內每日召開晨會、事必躬親過問,其手機對話截圖也顯示柯文哲對自己掌握的帳戶彼此間的金流,掌控與支配得鉅細靡遺、環環相扣,顯得精明幹練,豈可能於用印前,渾然不知下屬簽辦了違法意見。形同打臉柯文哲的「不知道」之說詞。
裁定續指,柯文哲於涉犯圖利罪嫌後,仍與沈慶京會面(今年初至陶朱隱園唱歌),完全不避瓜田李下之嫌。目前檢方掌握柯文哲的相關事實,形式上符合圖利罪要件,實質上柯文哲也已獲不明來源財產的利益,分別於應曉薇分配賄款、及沈慶京論功行賞之際,確有不明來源金流分別匯入柯文哲妻、兒帳戶。此外,裁定也特別針對羈押理由做出解釋。
裁定特地提到,檢察官上月30日帶隊搜索時,柯文哲明知是公務員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來搜索卻拒不應門,試圖阻止、妨礙公務將近1小時之久,有事實足認柯文哲在此期間有湮滅證據之虞。檢方搜索時立即扣押柯文哲的手機,也發現已有刪除對話紀錄的痕跡,且有勾串其餘「潛在共犯」的事證,這個畏罪之舉足以做為柯文哲涉圖利罪嫌疑重大的反向證明。
原文網址: 柯文哲被搜索前拒開門1小時「疑忙刪手機訊息滅證」 成法官准押關鍵 | 政治 | Newtalk新聞
加演場:怎麼那麼巧?和Lin bay好油差不多時間掉手機!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310080146.aspx
柯文哲訪美掉手機 朱立倫:難怪最近回應比較慢
2023/10/8 17:25(10/8 17:41 更新)
(中央社記者林巧璉高雄8日電)民眾黨主席柯文哲6日結束訪美行程,媒體報導柯文哲手機在美國遺失;對此,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表示,「難怪最近聯絡回應比較慢一點」,希望他能趕快換新手機、雙方保持更密切聯繫。
朱立倫今天下午在高雄陪同國民黨籍立委參選人陳美雅至大港埔鼓壽宮參香,接受媒體聯訪時被問及柯文哲手機在訪美時遺失。
朱立倫說,今天聽到柯文哲手機遺失也嚇了一跳,「難怪最近最連絡上回應比較慢一點,原來是手機掉了。」
「我的手機是用我的臉(意指臉部辨識)當密碼」,朱立倫也說,手機安全非常重要,特別是政治人物,很多個人重要資料都在手機裡面,希望大家能注意安全。
朱立倫今天在高雄陪同黨籍立委參選人參香,也為總統參選人侯友宜請託,從早至下午他一連跑3間廟宇,下午在仁武區陪同黨籍立委參選人陳若翠至大灣武聖廟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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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以色列遭多枚火箭攻擊,朱立倫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以色列發生的武裝攻擊非常嚴重,已經進入戰爭最危急時刻,也讓人感受到什麼是兵凶戰危,「兩岸和平是我們最期待的,沒有任何1個台灣民眾希望看到戰爭的情況。」
朱立倫在鼓壽宮與里長座談時再次強調,以色列戰爭1天有數百人死亡,戰爭是非常痛苦的事,「沒人希望看到兩岸打起來」;國民黨最大的目標是兩岸和平、民眾過穩定好日子。(編輯:陳仁華)1121008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31023inv015
2023.10.23 16:15 臺北時間
涉Lin bay好油自導自演案遭押 國民黨工求交保遭駁回
文 劉志原
「Lin bay好油」版主林裕紘原本一度表示不提告,但最後仍委請律師報案,但檢警調查後,從涉案人的關鍵手機錄音、筆記型電腦等證物發現,涉恐嚇案的許哲賓具有國民黨工身分,與林裕紘更是舊識,許男到案後,更自曝整起恐嚇案是林裕紘指示他做的,且許男的手機內存有案發後雙方討論恐嚇案的通話錄音,讓整起事件從網路恐嚇案大逆轉成自導自演的假事件。
檢警10月2日發動約談搜索行動,許男當天到案後遭羈押;林裕紘因當時在奧地利未立即到案,林男10月7日回辯稱,自己的手機及筆記型電腦都在奧地利維也納機場失竊,但專案小組成員對林的說法存疑,隨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林裕紘,因林裕紘曾要求許男刪除彼此的通訊紀錄,法官認為林男涉及誣告等罪,有共犯未到,裁准羈押禁見,全案目前已有許、林2被告遭收押。
許男遭羈押後向高院抗告,要求交保,高院認定,許男罪嫌重大,又有串供及再犯之虞,若僅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手段,實不足以確保後續偵查程序的順利進行,而有羈押、禁止接見及通信必要,桃園地院之前裁定羈押禁見,並無違誤或不當。被告抗告為無理由,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