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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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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DSKINGII
沒有第二種組合,捐地後還是560。是郝市府錯認392被監察院糾正又回560
從來就沒有728。是那個鬼扯蛋自己貼文自己沒看
我懂你意思。
我上篇,直接把 "沈買容移"="沈捐地,所以得到容移",此說法是錯誤敘述。
第二種組合,我的意思是說:
20%不合法,
當初(監察院糾正後),市府應該要用560%*(1+0.3)=728%
來處理"京華城改建"的案子。
2024-09-13, 10:09 AM #
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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