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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FreeStorm
做生意嘛,將本求利是很正常的事。追求最大利益也是很正常的事。
我本身不反對要讓廠商賺錢,該給人家賺的,那還是要給人家賺
(44億合不合理,我還未有定論,要先說明...XD)
所以你也不反對,
對京華城來說,容積轉移(30%),(還算)是個不錯的DEAL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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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容積移轉犯法嗎?
全台建商
多數在蓋房子前
都會買容積移轉
怎麼
你每家建商都要去檢視嗎?
特別用放大鏡看京華城
你們沒有政治考量
鬼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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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的啦魔王大人
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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