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endry2002
ANS: 要舉例也要同類型 我說吃橘子 你說吃香蕉 這類比OK
但是你卻是 我說我吃橘子 你卻說我吃毒品 這樣不對吧! 怎麼合法VS非法
你的邏輯大概就跟拉低賽一樣 是體育老師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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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所以我早早就己經換了一個例子了啊。
你是沒看到嗎?
還是這一點是你的浮木?
有用嗎?...
你的指摘根本"不適格"啊...
故"我換個例子就可以",
此為無須道歉之理由
論破
你現在的問題,不是邏輯問題,
應該說,你連舉例的指涉對象都沒弄清楚。
所以你才會覺得這一點是浮木。
2.
你是雞同鴨講喔
我有參加都市更新的經驗啊
你又怕我拿"讓利"二字來說事喔?
哈哈,你的被害妄想(如果有)是不是有點重啊?
3.
引用:
...
30%容積轉移是合法的 很重要 要說三遍 合法的 合法的 合法的
沈要花300億買30% 或是300新台幣買30% 都是沈的本事
跟你FreeStorm一點關係都沒有 你也沒有權力可以質疑
現任台北市政府都沒對這部分有疑義 更何況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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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容積轉移是合法的,也不影響我的討論權力啊...
看你這部分的發言,好像沒什麼公民意識耶,你上的國中公民沒有教?...
3.1
容積率是公共財不是嗎? 我為何沒權力討論呢?
3.2
二造其中之一為政府單位,我當然有權力討論(或你所用的"質疑")啊
3.3
現任台北市政府都沒對這部分有疑義,所以
我不能研究此交易的細節??
我又合理的反駁你了...哈
我只不過用你提供的算式,粗估一下30%容積轉移的價值啊
你又何必跳腳??...
4.
我前幾篇,我有提到我不公正啊。難道你連字都看不懂??
那也OK啦。這小事而己。
你好像很喜歡談LOGIC,然後你又說我禁不起"檢視"...
沒事的啦,我們現在不就在互相"檢視"嗎?...
"你好像很喜歡指摘別人沒LOGIC",這一點也蠻有趣的...
5.
喔對了...你所提的今上問題(工寮),我回囉。你不要又沒看到喔...
你很喜歡我談今上嗎? 那我再丟一點給你吧...
(成熟一點吧 你這種"反觀式"的辯論法,是不會對我有什麼效果的(翻白眼~~)...)
今上當初不進議會那個事,你記得吧。
個人意見覺得完全不能接受,
因為我受的教育就是不能接受民選首長不接受民意機關監督。
其實當初我也沒去深究今上如此做的理由,
因為無論任何理由,我都不會接受
這是破壞民主制度的行為。
6.
球呢,不是這樣子踢的。...
就算你想我當球,也不是這樣子踢的...懂我意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