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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引用:
作者hendry2002
ANS: 要舉例也要同類型 我說吃橘子 你說吃香蕉 這類比OK
但是你卻是 我說我吃橘子 你卻說我吃毒品 這樣不對吧! 怎麼合法VS非法
你的邏輯大概就跟拉低賽一樣 是體育老師教的
......


1.
所以我早早就己經換了一個例子了啊。
你是沒看到嗎?
還是這一點是你的浮木?
有用嗎?...

你的指摘根本"不適格"啊...
故"我換個例子就可以",
此為無須道歉之理由
論破

你現在的問題,不是邏輯問題,
應該說,你連舉例的指涉對象都沒弄清楚。
所以你才會覺得這一點是浮木。

2.
你是雞同鴨講喔

我有參加都市更新的經驗啊
你又怕我拿"讓利"二字來說事喔?

哈哈,你的被害妄想(如果有)是不是有點重啊?

3.
引用:
...
30%容積轉移是合法的 很重要 要說三遍 合法的 合法的 合法的
沈要花300億買30% 或是300新台幣買30% 都是沈的本事
跟你FreeStorm一點關係都沒有 你也沒有權力可以質疑
現任台北市政府都沒對這部分有疑義 更何況是你


30%容積轉移是合法的,也不影響我的討論權力啊...

看你這部分的發言,好像沒什麼公民意識耶,你上的國中公民沒有教?...

3.1
容積率是公共財不是嗎? 我為何沒權力討論呢?

3.2
二造其中之一為政府單位,我當然有權力討論(或你所用的"質疑")啊

3.3
現任台北市政府都沒對這部分有疑義,所以
我不能研究此交易的細節??

我又合理的反駁你了...哈

我只不過用你提供的算式,粗估一下30%容積轉移的價值啊
你又何必跳腳??...


4.
我前幾篇,我有提到我不公正啊。難道你連字都看不懂??
那也OK啦。這小事而己。

你好像很喜歡談LOGIC,然後你又說我禁不起"檢視"...

沒事的啦,我們現在不就在互相"檢視"嗎?...
"你好像很喜歡指摘別人沒LOGIC",這一點也蠻有趣的...

5.
喔對了...你所提的今上問題(工寮),我回囉。你不要又沒看到喔...

你很喜歡我談今上嗎? 那我再丟一點給你吧...
(成熟一點吧 你這種"反觀式"的辯論法,是不會對我有什麼效果的(翻白眼~~)...)

今上當初不進議會那個事,你記得吧。
個人意見覺得完全不能接受,
因為我受的教育就是不能接受民選首長不接受民意機關監督。
其實當初我也沒去深究今上如此做的理由,
因為無論任何理由,我都不會接受
這是破壞民主制度的行為。

6.
球呢,不是這樣子踢的。...

就算你想我當球,也不是這樣子踢的...懂我意思嗎?...
舊 2024-09-18, 08:04 AM #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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