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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引用:
作者bebo1210
你想到的,法官也都想到了。

所以…
「憲法法庭今針對刑法死刑規定作出「合憲性限縮解釋」,並設下犯罪情節最嚴重、偵查及調查強制辯護、第三審強制辯護、合議庭法官一致決等8道嚴格關卡。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發聲明指出,對於判決結果表示遺憾,盼政府探討重大犯罪成因,強化建構社會安全網。」

你說的犯行一定符合憲法法庭所言「犯罪情節最嚴重」,法官為了保護自己,合議庭法官一致決也一定會通過,如果你屬貓有九條命,就去試吧。


我跟你講『有精神疾病者不能判死刑』,我告訴你我相信版上其實是有人可以的。

另外,我一直在提,我們的司法院缺少了上位機關『考試院』,這種玩文字遊戲的大法官,早就應該被拔除解聘。而且,如果台灣真的進步到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人認為死刑可以廢除或是可以接受沒有死刑懲罰,那個時候只要公投就可以決定,也不必要大法官代替立法院決定『死刑部份合憲』

最近,英國的上議院終身世襲貴族議員終於要全面退位,這意思就是,人家再怎麼樣都沒有廢除上議院的想法。
而且『英國的上議院原本就負有《王座法院》的功能』,雖然在加入歐盟之後,將其權利及權力移交新成立的『最高法院』,我要表達的意思是說,面對這種完全失能、完全無能、政治任命的大法官,英國採取的方式就是採用上議院兼準司法職權行使機關的方式來保障英國法律的詮釋跟施行。即便後來加入歐盟後,才獨立出來,但是原始得民主就是這樣建設制度並運行制度的,那來現在這種莫名的釋憲?真正的重點是,終身世襲貴族議員一般為了自已的社會地位跟統治穩定,一般都會採取保守的法律詮釋,跟本不可能讓這種莫名奇妙的釋憲結果成真!
舊 2024-09-21, 01:14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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