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憲法法庭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 司改會:對結果感到遺憾
瀏覽單個文章
polor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89
#48
#26
柯志恩指出,
誠如大家所說原諒與否是上帝的事,
任何人無權要求家屬原諒罪犯!
死刑當然能夠撫慰受害者遺族,第三者無置喙之地!
PS.
敝人的高等教育來自聯考體系歐!!
__________________
2024-09-21, 03:14 PM #
49
polor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polor
查詢polor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polor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