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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 司改會:對結果感到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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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35
引用:
作者
polor
#21
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只有上帝和受害人的家屬才有資格談原諒。
#26
柯志恩指出,誠如大家所說原諒與否是上帝的事,
任何人無權要求家屬原諒罪犯!
死刑當然能夠撫慰受害者遺族,第三者無置喙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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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原來不用顧慮被害者家屬阿!!
原來為了要顧慮被害者,不看看證據,就算錯殺人也沒關係啊~~
好啦,快去把蘇建和三人抓回來槍斃。
還有,怎麼退縮到顧慮家屬了?我等你拿出「嚴刑峻法」及「大量使用死刑」可以阻嚇犯罪的證據。
2024-09-21, 03:22 PM #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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