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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 司改會:對結果感到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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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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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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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引用:
作者
Crazynut
記得安全帽強制規定實施時,因為尚未形成習慣偶而忘了戴……因勸導期已過結果當然就被開單了……
現在髮綠仁說要"比較新舊法律,何者對人民較有利"
當初的我真是笨還乖乖地去繳,應該要激烈抗爭護衛對我錢包有利的一邊才對啊……
比較是指行為時、裁判時的法律如果有不同,才以採對人民較有利者為優先。
你說的例子哪一階段有新舊法比較問題?
2024-09-25, 11:3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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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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