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惡蟲
簡易程序不能下無罪判決,所以法官如果認為被告應為無罪判決,會將審理程序從簡易程序改為通常程序。
呃…
不起訴是檢察官做的處分,不是法院。
你的案子看起來像是法院做出「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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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自己不是這方面專業,所以諮詢律師,律師也認為這是釣魚執法,事證並不明確,他用詞我不確定是無罪還是不起訴,原則上他是轉告檢察官的態度,分析給我們聽,他的立場實在很難勸我們認罪談和解,只能把可能發生的情狀跟我們說(律師費、要準備對應的資料、出庭......),讓我們自己決定;最後也只能『被自願』認罪,10月要判決,應該是緩刑+法制教育;還什麼法制教育咧,這場經歷,已經對整個法制完全沒信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