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qwer456
第一時間趕緊按下手扶梯停止鈕或許會比較好
移動副站長要是沒弄好頭髮或衣物反而被手扶梯捲進去責任算誰的??
發現的女生在第一時間呼叫已經算善人了
現在冷漠的人很多搞不好其他人看一眼就走了
年輕人比較有正義感,會想介入
很多看盡人情冷暖的歐哩桑.歐巴桑遇到麻煩事的心態....閃遠一點不要惹事
個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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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道呼救已經不錯了。
有些人是害怕承擔人命責任,雖然台灣已經修正了《緊急醫療救護法》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十四條之二:
「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
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前項規定亦適用之。」
《民法》第一百五十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急迫之危險所為之行為,
不負損害賠償之責。但以避免危險所必要,並未逾越危險所能致之損害程度者為限。」
《刑法》第二十四條:「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
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另外有些人是害怕行程被耽擱,比如說通報/目擊治安事件可能也會被請去派出所做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