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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引用:
作者hendry2002
這裡全部人都是清醒的

只有一個法律人睡著了

你該問問你自己

自己都無法說服不判故意殺人者死刑

還有 別再拿意外致死來脫罪

有沒有guts啊

畏畏縮縮 真是夠了

反正我想大部分這裡的網友已經看到你糗態

就下去吧

下回別再這樣了



是你自己要去主張被害者家屬意見的。

結果只是證明,法官根本不能完全依照被害者家屬意見來判決,所以你前面講了一堆,只會拿被害者家屬來當自己的擋箭牌,最後只是證明你的邏輯是錯的。

至於說清不清醒,我想你還沒有能力判斷。
舊 2024-10-01, 05:52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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