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endry2002
站著說話腰不疼 說犯人可教化
偏偏教化犯人的都不是法律人
你們盡信書不如無書
你們以為可教化 實則你們自己都做不到
就像我說你家人若被人殺死
你自己都不敢說會原諒殺人者讓他不被判死
那你憑甚麼推動廢死
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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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認為不可教化,請問又是憑什麼做這樣的判定?
你自己所有的認定不都是來自自我的主觀,缺乏證據、數據或可靠的理論來支撐。
在你做出判定之前,可曾思考過,你面對著的,一樣是一條人命。
如果你認為這條人命沒有任何價值,可以隨意的剝奪。
那你與冷血殺人犯之間,又有多少差別?
他該死,你又憑什麼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