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
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現在的制度不就是司法改革的成果?
不然 警備總部定下來的法官敢說不?
至於現在是不是完全沒有刑求逼供,
我不知道也不相信完全就沒有敗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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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 -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簡稱臺灣警備總部、警備總部、警總,是臺灣曾設置的公共安全維護機關,
隸屬於中華民國國防部,為中華民國國軍的一部分,在臺灣進入中華民國時期時便已成立。
1992年,警總改制並分為軍管區司令部與海岸巡防司令部,成為現今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與海洋委員會海岸巡防署之前身。
#135
2020-04-24 刑求是合法的嗎?
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檢警訊問被告的時候,
必須要出於懇切的態度,
不能夠用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或不正當的方法。
而用毆打、灌水等方式來刑求,就是被法律禁止的訊問方式。
#134
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刑求取得的口供是否能作為定罪依據難道不是法官的事?
這當然會牽涉到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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