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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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要去強求現在年輕能生育的人嗎? 要提供什麼讓他們願意做? 從誰的口袋出?
我自己也不好意思多說別人什麼.
此外防備對岸何必? 用結婚幾年離婚與否來做標準? 怎麼不看為什麼離婚再說? 用地域來分?
台灣要是夠好, 外面來的人肯定很想保住台灣的原樣, 然後一起住, 分杯羹, 對不對?
其實我不反對有人的觀念要他特定的族群才能投票, 那可以特定的族群才盡義務嗎?
還是已經有盡到義務的, 就有投票權? 有貢獻, 就有話語權! 不是靠血源, 來源, 地緣.
有做事, 有貢獻, 就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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