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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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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41
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統促黨涉收中國7400萬、犯罪破百人 內政部聲請解散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341798)

我是覺得内政部真的沒必要跳出來落人口實,什麽政治迫害打壓言論自由之類的,
真的有這麽多人犯罪就應該該辦的辦該關的關,(差點忘了警政署也是歸内政部管的)
真有百來號人揹前科也許人心直接就散了。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D0020078
引用:
政黨法

第 25 條
1 主管機關為審議政黨之處分事件、政黨之名稱、簡稱或政黨標章備案疑義之認定及相關事項,應遴聘社會公正人士以合議方式辦理之

2 前項合議制之成員具有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總額三分之一,且任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不知道「社會公正人士」有哪些人。
是不是跳過合議就直接聲請解散?
     
      
舊 2024-11-07, 09:38 AM #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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