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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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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想要自然善終愈來愈難

通往地獄之路,常由自命良善的人所鋪成,《病人自主權利法》就是標準的示範。

自古以來,自然善終就是基本人權。
此法通過後,反倒變成—想要自然善然,病人必須事先簽署,且獲醫師許可才行。

更早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立法通過,也是同樣的結果。
此法實施迄今已經廿四年,末期病人只須家屬一人同意,即可撤除維生醫療,回歸自然,得以善終。
但此時此刻,呼吸照護病房住滿病人,每天依賴呼吸器、飲食管灌、按時翻身、抽痰,才得以維持心臟的跳動。
依此條例,讓病人撤除呼吸器的案例數,少之又少。
看你怎麼想,健保每年花費至少三百億元是在照護這些病人,還是讓他們難以善終?

一位醫界前輩告訴我:健保實施前,幾乎沒有過度醫療的問題。
當時病人住進加護病房,三天後家屬收到醫藥費帳單,就會做出決定。
因此,生老病死,花開花落,無須立法,自然善終。

健保是台灣引以為傲的德政,卻有過度醫療害人無數的弊端。
健保不改,醫療模式難改,過度醫療只會變本加厲、橫行無阻。

再強調一次,善終是基本人權。目前想要自然善終的最好做法,
引用前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黃勝堅院長的話做總結:「想要好走,連一一九都不能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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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4-11-16, 11:13 PM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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