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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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部門資訊室主要應該是負責
1.電子公文系統
2.內外網路
3.資安
而以勞動部這種層級的部會來講
為了統一運作
這些系統大多會由勞動部本部委外維護
這也是為什麼該分署資訊室有很多聘雇人員卻只有一位正職公務員
這些聘僱人員應該都是資訊廠商的駐點人員
嚴格講起來 除非有什麼特殊狀況
這位公務員的工作量應該不會大到如此離譜才對
這個案子的疑點在於
一個分署的資訊人員卻要著手規劃AI系統的標案
各位能夠想像勞發署各分署各自開發不同的系統、提供不同的服務嗎?
前面也提過
為了統一運作 這類系統通常是由署本部或是勞動部的層級來主導
分署只負責執行
以這個案例來看
個人懷疑是這位資訊人員
被要求以分署的位階跟資源去做署本部或勞動部本身才有能力做的事
也就是那位分署長說的「高兩個位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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