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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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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您的住址: Republic of Chunghwa (ROC)
文章: 84
引用:
作者惡蟲
如果你是要問刑法的話,答案是沒有。

目前只有相關公務員規則的法律,可以將她去職或其他懲處。
目前看到的是已經要去職,所以已經是現有中最重的了。


又再上演今天的我打臉昨天的我
前面說只能調職,然後隔天就可以開除人
現在又.....
來看看高檢署怎麼說 Q:霸凌可能構成的刑事責任為何? 弄到霸凌,很多行為隨隨便便都踩到刑法

用到自己人就兩套標準,非到天怒人怨才會啟用第二套標準

小老百姓在馬路上開車,對方逆向撞過來送醫院,警察都還要先酒測,在移送檢調來過過失傷害調查,才能確定有沒有罪

這個遇到自己人,都已經死人,就安排一個自稱法律人,不能啟用刑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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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是提醒自己在台灣不要被無良商人當肥羊宰。
騙創投的訣竅不在你的企劃多漂亮,在你能不能騙進第一個大咖投你,只要有一個頂峰大咖投你,其他創投就會無腦搶了。而頂峰大咖真的那麼聰明睿智眼光準確嗎?才怪,他是靠一個成功的投資抵掉二十個看走眼的失敗而已。
舊 2024-11-23, 11:45 AM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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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