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惡蟲
如果你是要問刑法的話,答案是沒有。
目前只有相關公務員規則的法律,可以將她去職或其他懲處。
目前看到的是已經要去職,所以已經是現有中最重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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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再上演今天的我打臉昨天的我
前面說只能調職,然後隔天就可以開除人
現在又.....
來看看高檢署怎麼說
Q:霸凌可能構成的刑事責任為何? 弄到霸凌,很多行為隨隨便便都踩到刑法
用到自己人就兩套標準,非到天怒人怨才會啟用第二套標準
小老百姓在馬路上開車,對方逆向撞過來送醫院,警察都還要先酒測,在移送檢調來過過失傷害調查,才能確定有沒有罪
這個遇到自己人,都已經死人,就安排一個自稱法律人,不能啟用刑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