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小肥羊
不是說相信司法,這邊就移送給檢調調查,以前軍方出事,不就要求不得由軍方調查,怎麼不同人標準換了
把前面的時間空出來,現在就有空可以聆聽個司署的業務報告
你不知道勞工最討厭六、日1.5小時的短時間加班,既然要加班,起跳就直接半天,最好一天,當上下班都不用通勤時間,真的是不良示範,勞動部阿連勞工的喜好都不清楚
|
你講的就報料人講的:
洪申翰稱周末加班「只1.5小時」 基層氣炸:前1天住勞動部才能瞬移
https://udn.com/news/story/124274/8390669
爆料者說,據勞動部自己的解釋,例假日不能要求出勤,如果真的出勤,
當天休息的完整性也已經被破壞了。公務員不適用勞基法沒錯,
但往生的公務員不就是因為不適用勞基法連續出勤16小時,然後部長才因此上台?
他還說,如果因為平日沒有時間可以當作理由,
難道一般企業可以以此作為理由主張沒有違反勞基法而可以不被處罰?
勞動部拿什麼立場去要求雇主不能要求勞工例假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