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惡蟲
所以狀況到底是?
以本件來講,老師在當天就已經制服了該名學生,所以並沒有嚴重到需要警察到場才有辦法處理的狀況。這也是報警在本案中看起來並不合宜的點之一。
當然,你去假設拿著武器揮舞的狀況,這就會比較複雜了點,畢竟如果學生真的發育比較好一點,已經遠超過一般十二歲小孩,那還真有可能必須通知警察到場。
不過,到時候警察也必須有一些相關輔助的警械器材,就不知道現在各警察局間裝備的整備情形。
我前面的說法當然是針對一般的情形,正常小學生的體格還不至於成年人無法對抗,會拿武器揮舞的情況也不多,所以正常情形下,老師就有能力制止小孩子鬧事了,沒有一定需要叫警察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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