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又見阿鳥
本來就有辦法了...但政府不會去做...
因為這些地下金流...某些人還是需要啊
換個角度說...柯文哲被抓,不也是因為沒有"專業管道"處理金流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641320
這種地下金流....未必只會接詐騙洗錢
被抓的...通常是只做詐騙洗錢...
要處理詐騙犯,有一種合理又合法的辦法...
凡是詐騙定罪的,10年內只能有一個銀行戶頭,裡面金額不能超過10萬,超過沒收
終身不能辦信用卡...(都詐騙犯了,還有啥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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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金流一直有在抓,之前就有抓地下匯兌的,還被人抱怨說做一些幫外勞匯兌的工作還被政府大題小作的抓捕。
但是單純只是幫外勞換些外幣的,其實地檢署都會輕輕放過,問題是有些就是做洗錢的,幫忙把一些犯罪所得轉匯出境的,那些當然要抓要抄。
而這些地下匯兌也會採取各種規避的方法,要查自然也不是那麼容易。
附帶說一下,整個詐欺集團的分工是非常龐大的,車手、機房是常見的,相對容易查獲,但基本屬於免洗工具,抓再多對止詐的效用也有限,水房比較有用一點,不過現在很多改用加密貨幣,查緝上比較困難。
最難的是整個集團的首腦,那是非常難抓的,因為他會躲在幕後,不跟任何一個單位有直接聯繫,所以通常需要去策反被查獲的幹部,才有機會抓到首腦。
另外就是金主的部分,很多集團本身有一些特定的人會提供金錢,作為集團早期成立時作業資金需要,之後再從獲利分紅。金主有些可以從查獲的水房金流反查,有些就很難查到。
金主跟首腦如果能夠查獲,那就能有效消滅一個集團,否則車手跟機房查再多,集團還是像九頭蛇一樣,砍一個頭長二個頭出來,沒有太大的作用。
所以我國近年來查緝詐欺集團,多是以查水房為主,一方面對詐欺集團傷害比較大,一方面也可以追回更多被害人被匯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