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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jf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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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3
引用:
作者oversky.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722271


複習一下新聞。
柯被再羈押時,
北檢用了「有勾串尚未到案共犯之虞」這理由。
同樣的邏輯,
只抓到車手,但還沒抓到背後的人,
也應該比照羈押車手的。
重點根本不是某個帶風向的人說的本刑幾年。


不對
車手所知有限
該說的該交代的都已經交代
無法類比

車手刑度應該多少我無法斷言
但我認為不應該太輕
因為錢畢竟是你去取的
當面跟受害人對接的時候應該也需要扮演某種角色
也具有詐欺犯意跟事實
連帶賠償受害者全部金額也屬合理
 
舊 2024-12-13, 08:59 AM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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