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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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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象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2
引用:
作者惡蟲
新加坡的刑罰思維是只關人,不矯正的嗎?
你確定是這樣?

所以出車禍被判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的話,應該送去交通部,監理站去重上道路安全教育,而不是送去監獄去.
為什麼要有最低刑期?難不成在法庭上直接認錯就算矯正完成了?
若是刑满出獄了又再犯,不就代表矯正失敗,是否連法官都要連帶追責,畢竟他認為這個刑期下是可以矯正完成的?

刑罰的本意就是懲罰,別扯些教育,矯正,那都是建立在刑罰下的附帶行為,並不能喧賓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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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是這個世界太吵 聽不到自己的思考
有人笑我腳步太小 走不到什麼天涯海角
舊 2024-12-14, 07:05 AM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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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象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