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22 液晶螢幕的亮點有沒有保固,不要被廠商唬了!
昨天我的申訴案到了台北市政府消保會的協商程序,消保官邀請了業者(BENQ)和我面對面協商。
我提出了當初購買到有亮點的液晶小電視,要求業者依照保證書內容履行「七天內發現商品有瑕疵必須換新給我」的義務。
現場業者當然還是不同意,他提出的見解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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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久的文,所以廠商應該對於[保固]已經有在保證書裡有修改;
樓主可能要多保留購買時的產品DM,以作為訴諸第三方佐證的依據。
PS.
文來文往要多花點時間,電話客服(多進線及上級長官)記得詢問有無錄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