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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lai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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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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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oba
又不是沒去過,我會去就是我自己去過,也帶老婆去過

上次小組說要吃飯就是吃那個,年輕人也開心,只是四個人共用一爐覺得烤起來步調很慢

所以年底這攤他們說要訂我也沒意見,結果回報說要加錢...(呃...)

我分析了一下基礎邏輯,那我如果訂一個2人,再叫同事甲訂一個2人,這樣還要不要加錢?

單純是不爽,直接說我們那天改去吃王品,當奧客

同意另位網友說的,存在即合理,覺得規則對自己不有利,可以拒絕,但這種意氣之類的話與或是舉動倒是可以不必,更不用去替店家指導規則該怎麼訂,說不定店家的經營規則賺得比你多相當多,繳得稅還不到你的一半,不爽,換家吃就好了,無所謂合理不合理∼
 
舊 2024-12-19, 04:15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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