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ableK
應該是說有多大的屁股就分多少錢.
錢分多少做多少事.地方多收錢就要多一點責任了.
除此之外卡在現實有兩點需求要考慮
一個是對比較弱勢的地區轉移支付.有些地區沒有轉移支付根本連人事成本都付不出來
另一個是長期的投資.當然主流是投資要舉債借款,但是沒有足夠的現金流根本借不到足夠的錢.資產抵押是依槌子買賣.
台灣政府因為地緣關係,舉債比其實算低的.未來可能得多借點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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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修財劃法的主張之一,就是精省後中央接收了原本省的預算,
導致中央與地方的收入比例懸殊,地方主張要討回來。
不過中央也承接了省的業務,所以這次地方拿了錢,省的相關事務也應該劃給地方,
像許多高中或醫院原本是省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