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
上面有網友在說excel檔怎麼可以做為證據,其實那個檔就是柯的帳簿,帳簿又怎麼不能做為證據?
當然,如果單純只有那個檔,要證明什麼,證明力是很薄弱沒有錯。
所以檢方逐一清查,把那個「工作簿」上記載的事,一一查證,每一欄上的記載,都找到可以對照比對查證的人事物,除了最關鍵的「小沈 1500」那一欄外。
但是,如果其他欄位記載的都是時間、人名跟錢的金額這樣的記載方式的話,那麼那一欄記載的意思是什麼,自然可以推斷得出來。
同時這也可以說明為何媒體可以知道這個訊息。
因為檢方為了比對這工作簿的內容,勢必得跟找來核對工作簿記載的證人,提示該項記載,以確認記載的人事就是他本人經歷的人事,而同時這名證人也就知道了工作簿上的記載。
其他記載的內容或許無法推知,但是「小沈 1500」很好猜。
那麼這些證人離開檢察署後,其中只要有一個人向記者開口,自然記者可以得知這項證據內容的訊息。
檢方就算知道是誰說出去的,但礙於證人不在偵查不公開的規範範圍內,檢方也無法採取強制性的禁制手段阻止資訊外洩。
|